本文转自:天目新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年)的通知》,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规划目标
到年,全省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主要任务
1深化源头预防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对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
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因素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督促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加强对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健康保护和管理。
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的防治工作。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效能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
加强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技术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
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
进一步理顺全省基层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隶属乡镇政府专兼职协管员”队伍,加强基层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配备执法装备,建立培训基地,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3加强监测评估提升职业病患者救治保障水平
加强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加快推进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风险评估与大数据分析研判,提高预警能力。
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健全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
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
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
4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职业人群健康管理
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将健康理念融入用人单位管理运行全过程,以降低劳动者健康风险为重点,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环境健康、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
提倡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
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进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5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健康人才梯队建设,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充实基层人才队伍;注重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技术骨干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宣传培训教育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高等医学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探索培养“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
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完善“省、市、县”三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6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推动将职业健康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纳入我省科技计划,推进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
围绕重点职业病、职业紧张和肌肉骨骼疾患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治理,开展尘毒危害和生产性噪声监测与防护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职业中毒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救治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辐射危害监测、防控技术与装备研究,形成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全省推进示范应用及推广。
鼓励构建基于人群的大数据研究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应用研究。积极推进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尽快突破急需急用技术的“瓶颈”。加强长三角区域在职业健康工作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7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服务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要求,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健康监管与服务平台。
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功能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强化职业健康数据收集,建立企业、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档案、监督执法等核心数据库,提高职业健康监测、监管、预测、预警的数字化、精准化服务能力。
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托浙江省政务2.0和“数字浙江”建设平台,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构建惠民、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体系。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
8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