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

文章来源:健康_保健养生_健康养生馆   发布时间:2022-6-17 15:16:39   点击数:
  专业白癜风治疗 https://wapyyk.39.net/hospital/89ac7_knowledges.html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

《通知》提出,提高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通知》明确,持续加强学校供餐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指导学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规范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科学营养配餐,提高供餐质量;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对于尚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要完善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要进一步强化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实现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动态监管,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结余资金以及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的结转资金,应继续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

温馨提示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

转载请注明:http://www.gz-tf.net/shjk/16012661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