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该如何行动?
A: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预防职业病。
上岗前劳动者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Q:职业健康保护,用人单位该如何行动?
A: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保护,关爱职工健康,采取以下行动保护劳动健康。
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实施职业健康保护。
Q: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A: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4.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Q:预防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A:1.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2.采取通风除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4.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5.制定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6.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7.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8.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9.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END编辑
杜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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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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