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范仲淹所推行庆历新政,其主要内

文章来源:健康_保健养生_健康养生馆   发布时间:2023-4-23 12:53:13   点击数:
  

“庆历新政”是一场由范仲淹、富弼等主导的以整顿吏治为核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官员办事效率,及发展农业,增加赋税,藉以达到节省国家开支,缓解国家财政危机的改革行动。

庆历三年(年),刚刚出任参知政事不久的范仲淹,在急切想要通过改革来改变宋朝积弱现象的仁宗皇帝的催促下,曾坚定认为“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也”的范仲淹迫不得已只能是“始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向仁宗皇帝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疏》,列出了此时此刻最需要得到解决的十项内容。

这十项内容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

这十项内容主要是针对宋朝的吏治、经济、军事、法律等四个方面,其中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是为澄清吏治;厚农桑是为发展经济;修武备是为整治军备;覃恩信、重命令是为厉行法治。

明黜陟

即对于官员的升迁实施严格的考核。仁宗时期,宋廷实行的是“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的磨勘制度,即文官每三年可以参加一次升迁考核,武官每五年可以参加一次升迁考核。简单的说,在范仲淹未进行改革时,宋官员的升迁是只看资历,不看政绩,只要你任职时间满了,朝中又有人,那你升迁就不成问题。

想想看,宋朝的官员就是靠着这个制度来进行升迁的,你说宋廷还能出现几个想干实事的官员呢?对于仁宗朝的官员而言,反正只要在这三年内不要出错,专心地跟上司搞好关系,这样就肯定能升迁,而至于地方治理的怎样,治下百姓过的如何,这就不是他们考虑的事情,反正是好是坏,又不影响不到他们的升迁。

可以说,这种升迁制度的缺陷是很明显的,正如范仲淹所言:“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它是让整个宋廷都充斥着因循苟且,无所作为的昏庸官员,而试问,在这些官员的治理下,这天下岂能好呢?如此,范仲淹认为要想吏治清明,首要改革的就是磨勘制度。

而对于磨勘制度的改革,范仲淹就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凡有善政异绩,或劝农桑获美利,鞫刑狱雪冤枉,典物务能革大弊,省钱谷数多,准事大小迁官升任,选人视此”,就是若任上政绩卓越的,则不问年限资历,可直接破格提拔。

其次,对于没有特别卓越政绩的官员,则依然依据此前的磨勘制度,即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但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时官员要想进行升迁考核,除了要满足任期的要求,还需要有五位素有清明名声的官员的联名保举,且还不能有杖以上私罪的犯罪记录,只有在满足以上要求后,方可进行磨勘。

范仲淹提出的改革方案,其用意很明显,那就是改变自宋初以来不问能力大小、政绩好坏,只讲资历,例行升迁的状况,让真正有能力,专心替老百姓干实事的官员可以进入到宋朝的决策圈中,为国家效力,让曾经弥漫着懒散、迂腐气息的官场可以为之一振,变成富有动力、朝气的官场,从而让国家可以走向强盛。

抑侥幸

即改革恩荫制度,限制官员荐举的资格,及官僚子弟及其亲属荫补入仕的官阶和出官的年龄。宋代,普通人要想入朝为官,除科举外,还可通过恩荫补官、胥吏出职、进纳买官等途径入仕,而在这些入仕途径中,以“恩荫补官”入仕最为普遍,也最为泛滥。所谓“恩荫”,就是宋代给予六品以上官员的一项特权,当其达到六品以上官阶后,在特定时间,他就能向朝廷荐举子孙或亲族入朝为官。

如遇六品以上官员致仕时,宰执、三公、使相可恩荫一子为六品国子监丞或将作监丞;各司员外郎以上官员可恩荫一子为八品秘书省校书郎或正字;三丞(太常丞、秘书丞、殿中丞)以上官员可恩荫一子为九品太庙斋郎。

按理说,宋代的“恩荫”本无错,以封其子孙为官来笼络朝中重臣的方法,自古就有之,如西汉的“任子”、唐代的“门荫”等,这些朝代皆以封其重臣子孙为官来以示重视。但是,与汉唐重臣一生至多只能荫补一人到数人,且只能荫补同母兄弟、儿子、孙子、曾孙相比,宋代的“恩荫”可谓是泛滥。

首先,宋代的“恩荫”,是一人入仕,则子孙、亲族俱有荫补的机会,甚至有些时候,在亲族都被封官的情况下,其门客都有机会得到荫补。其次,宋代官员获得“恩荫”的机会特别多,不似汉唐最多只有二三次,在宋代,如皇帝诞辰会进行“圣节荫补”、祭祀天地时回进行“郊祀荫补”、官员致仕会进行“致仕荫补”、官员去世会进行“遗表荫补”、册封皇后会进行“册后荫补”,也就是说,如果官员运气好,其一年至多可获得数十次恩荫的机会,而就算以其每次至多可恩荫一人为官来算,他一年就能让数十位的子孙或亲属入朝为官。

但事实上,一些高级官员,他们每次可荫补的人数并不是只有一人,以郊礼荫补为例,单单这荫补的人数,就算到了宋孝宗某年被锐减到三分之一,规定:“宰相十人,执政八人,侍从六人,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带职朝奉郎至朝议三人”,其数量也是十分庞大的。想想看,仅仅只是郊礼荫补一项,一个六品的朝奉郎都能荐举三人为官,可想而知宋代“恩荫”的泛滥。而据相关学者的统计,宋代平均每年以各种名目恩荫补官者,不少于人,但事实上科举每年所录取进士却只有约人。

由此,想想看,如此一股庞大的,没有经过严格考核的官宦子弟进入官场,这对宋朝的官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首先,最明显的影响,就是让宋朝出现严重的“冗官”现象,正如北宋工部尚书宋祁在评价北宋“冗官”现象时所说:“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宋朝就这么大,职务就这么多,本来就单单是科举选上的官员就已经是让宋廷不知如何安排,此时再加上恩荫的官员,这就更让宋廷无所适从。

但是,你都让人家做官了,你总不能让别人又回去做平民吧!由此,宋廷只能是为他们设立着一个又一个的新职务。而随着官职的增多,宋廷俸禄支出这块是越来繁大,其财政压力也就越来越重。

其次,泛滥的“恩荫”,使一批不谙文修武的官宦纨绔子弟混进了官僚队伍,从而致使宋廷是出现了朝政昏暗,政令不通,腐败盛行等严重的吏治问题。对于官宦子弟而言,凭借着父兄在官场上的成就,他们只需坐等朝廷的“恩荫”的到来,就能入朝为官。因此,试问就是这样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入仕的机会,这些官宦子弟还会去刻苦的学习,勤奋的练武吗?

由此,在这种局面下,随着这些不学无术的官宦子弟进入官场,并凭借着父兄的关系高居要职,也就造成了宋朝是出现了学士不习书札、三司不识财务、将帅不谙弓马的奇葩现象。基于此,最终也就造成了宋朝是出现了官不得人、昏官当权的全面腐败。

对于恩荫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严格限制官员荐举的资格,先是中书省、枢密院、门下省、尚书省等六品以上官员,遇郊祀时,只可荐举一子为京官,同时,若是荐举弟侄为官的,则只能是授予虚职,且之后的皇帝诞辰不得再荐举。其次转运使及边任文臣,他们只有任满二年,且无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有资格让其子孙参与到“恩荫”中。再是正郎、带馆职员外郎,并省府推判官、外任提点刑狱以上官员,只有任满二年,才能参加郊祀荫补。

其次,限制官宦子弟出官的年龄,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有资格得到恩荫。再是,恩荫出身,如若要担任实职,如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和秘阁、龙图阁等阁的馆阁要职,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通过方可担任。

对于恩荫的改革,从改革内容可以看出,在无法废除“恩荫”制度的前提下,范仲淹希望限制官员的荐举,及被恩荫子弟的年龄,来减少恩荫入仕官员的数量,从而减轻宋朝的“冗官”现象,及财政压力。同时,通过严格限制恩荫出生担任实职,来防止这些不学无术的官宦子弟掌控实权,从而澄清吏治。当然,范仲淹也考虑到恩荫出身的官员中也有真才实学的人,因此也并非是一棒子打死,还是给了他们机会,只要他们通过考核,即可被授予实职。

精贡举

即改革科举制度。宋初,其科举的特点就是重诗赋,而轻策论,简单的说就是只重视纸上谈兵,却不重视埋头苦干。试想,就是这样的一个录取制度,其造成的结果会怎样呢?如王安石所言:“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这种考试方式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士人为了入仕,去学那些无用的诗赋,从而让朝廷录取的士人多数都是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呆板书生,是只知之乎者也,不知黎民疾苦,真正对国家有用的没几个。

由此,为了让宋廷能得到更多的大才,范仲淹也是着重提出应该要改革科举制度。因为只有对科举制度这一宋廷从民间获得人才的主要途径进行改革,国家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人才。

对于科举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要求各府州县必须重视学校教育,各州府军监皆要建立官学,并要让有真才实学的先生前往官学教学,而后应试士子需在所在地的官学听读一定时日(州府学为三百日,太学为五百日),才能参加科举。

其次,考试内容也由原来的重诗赋,轻策论变成重策论,轻诗赋,“先策论过落、简诗赋考式、问诸科大义之法”,此后进士科先试策论,后试诗赋,只有通过策论考试,才能进行下一轮的诗赋考试。同时,诸科减少帖经、墨义等内容的考核,增加大义的考试。而后,在定应试士人成绩时,“以策论高、词赋次者为优等,策论平、词赋优者为次等。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

从范仲淹对于科举的改革内容,可以看出,范仲淹希望籍有“重策论,轻诗赋”的科举考试,来改变宋初以来应试士子只知夸夸其谈,而不知脚踏实地的风气,从而让宋廷可以录取到更多对国家真正有用的经世之才,而只有贤才充斥朝堂,宋朝才能得到大治,所谓“王者得贤杰而天下治,失贤杰而天下乱”。

择长官

即慎重选择地方长官。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要想让国家安定、强盛,地方州县的情况尤为重要,若地方州县稳定,并大治,则国家必定兴盛,而若地方州县动荡不堪,则国家必定衰亡。因此,对于宋朝而言,若想国家强盛,则对于地方的治理尤为重要。

那怎样才能让地方得到大治呢?对于封建时代而言,若想地方大治,地方长官的人选尤为重要,正如范仲淹所言:“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其人”,若地方长官勤政爱民,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则地方必定大治,百姓得以是安居乐业。反之,若地方长官贪污受贿,昏庸无能,腐败不堪,则地方必定会动荡不堪,民不聊生。

因此,若想让宋朝走向强盛,地方长官的素质是尤为重要的。对于范仲淹而言是“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若要想让宋朝通过这次改革走向兴盛,地方长官的选择是尤为重要的。

对于地方长官的选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严格选拔对地方赋有监察责任的诸路转运按察使,对于不合格的转运按察使一概毫不留情的免去,然后由合格的官员顶上。而后,由转运按察使负责对所辖地区的府州县官员进行考核,凡年老、病患、赃污、不材的官员一概淘汰,整顿地方吏治。其次,由待制以上官员负责每年举荐省府判官、转运使副、提点刑狱、转运判官的人选,对于被举荐的人,朝廷根据其有多少人举荐他,及历任功过,来决定是否选用。

对于“择长官”的改革,范仲淹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澄清地方吏治。先是通过淘汰一批无作为的官员,来让更多有朝气,有能力的年轻官员进入地方长官的位置,以此来让地方有大治的机会,籍而让宋朝走向强盛。同时,为防止这批新上来的官员,及未被淘汰的官员重滔之前被淘汰的官员的覆辙,严格进行对地方有监察职能的省府判官、转运使副、提点刑狱、转运判官等官职的选用,对于有污点的官员一概不选用,由此来澄清地方吏治,让地方的发展能稳步的健康的方向发展。

均公田

即改革职田制度,改善官员的待遇。所谓“职田”,就是宋代根据官员的品级授给官吏作为俸禄的田地(宋代的“职田”只授予地方官,不授予京官),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养廉”,以使官员“中才之类可革于贪心,上智之人益兴于廉节”。宋初,因官员少,而田地多,因此几乎所有的地方官都有职田。

但是,至仁宗朝,随着“冗官”现象的出现,就变成了田地少,而官员多,致使许多地方官分不到本属于自己的职田。同时,即使是分到职田的官员,也是出现了职田不均的矛盾,地方府一级的主官,其所拥有的职田,即使是不包括其暗地侵占的,就单单是朝廷发放的,也要比县一级的主官,多出数倍,如两京、大藩府的长吏可得“职田”20顷,但下县的知县却只能得“职田”3.5顷,这之间两者相差近六倍。

由此,试想,当地方官得不到“职田”,或是“职田”远比他人要低的情况,他们会怎么做?要知道,“职田”可是宋代官员俸禄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职田减少,也就意味俸禄的减少。同时,仁宗时期,因社会趋于稳定,经济越来越繁荣,其物价也是猛增,由此也就造成“在天下物贵之后,而俸禄不继,士人家鲜不穷窘,男不得婚,女不得嫁,丧不得葬者,比比有之”,因俸禄数十年不变,但物价却数十年猛涨,官员的俸禄开始无法在正常的供其日常开支。

由此,在物价飞涨之时,官员的俸禄却是不增反减,你说他们会怎么做?显然,多数官员会选择去强占百姓民田,或是更加疯狂的贪污受贿,以此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去支撑自己奢侈的生活。而一旦地方官出现大规模的腐败现象,那会发生什么呢?

如范仲淹所言:“既为负罪之人,不守名节,吏有奸赃而不敢发,民有豪猾而不敢制。奸吏豪民得以侵暴,于是贫弱百姓理不得直,寃不得诉,徭役不均,刑罚不正,比屋受弊,无可奈何”,试想,连地方官自己都是一个贪官污吏,他还会去监管下属贪赃枉法的行为吗?还会去纠正地方豪强欺压百姓的行为吗?还会去为民做主吗?显然都不会,他只会是纵容下属和豪强欺压百姓,而他自己更是拼命的剥削百姓。如此,随着地方从上到下都烂成一片,则势必就会影响到宋朝的统治根基。

因此,如若要改变地方官员多有贪污腐败的现象,除了用严法,还得照顾到官员的日常生活,只有保证官员的日常生活能够维系,官员们才不会因生活所迫,而去行贪污索贿之事。只有“使其衣食得足,婚嫁丧葬之礼不废”,然后才“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由此,基于此,范仲淹遂才认为应进行“均公田”的改革。

对于职田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重新划定各级地方官所能分到的“职田”数量,并尽量做到均衡。其次,对于没有发给职田的,则按其品级发放给他们,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和家庭。

实施“均公田”的改革,范仲淹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让宋廷有一个可以名正言顺的对地方实施廉政政策的理由,毕竟以前如若对贪官污吏实行严酷的刑罚,地方官恐会以俸禄无以为继为由来当做反对朝廷实施廉政的理由。而此时如若让他们衣食无忧后,他们就不能再以此为借口,如此“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朝廷就可名正言顺的督责他们廉节为政,而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名正言顺的予以惩办或撤职。

厚农桑

即重视农业生产。宋初,因宋朝统治者纵容功臣、大将们兼并土地,致使全国土地多数都被聚拢在地主豪强的手中,此时是“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有力气种田的农民无地可种,而根本就不会种田的地主豪强却占据着全国三分之二的土地。因此,随着大量的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陷入破产的境地,沦落为流民,宋朝的农业经济也是开始趋于崩溃。

此时,因大量的农民沦落为流民,致使全国多数土地陷入无人耕种的境地,变成荒田。而随着大量土地荒废,也就造成了宋是出现了“粟帛常贵”的局面。这时,宋廷为采购粮食,是付出了极其巨大的代价,据《答手诏条陈十事疏》所载:“浙江诸路岁籴米六百万石,其所籴之价与辇运之费,每岁共用钱三百余万贯文”,仅仅只是每年从两浙路采购六百万石的粮食,朝廷就需支付三百余万贯,也就是一石粮食,朝廷就得付出比以前高出数十倍的价格,少者六七百文,多者一贯的价格,才能购买的到。

同时,也因“粟帛常贵”,致使大量的普通百姓陷入破产的境地,为了活命,他们只能是或沦落为盗贼,或是直接起义反抗宋廷的统治。而不论百姓沦落何种角色,其对于宋代的经济的造成的伤害都是不可估量。如庆历三年爆发于沂州的王伦起义,其在短短的数月内就横行京东、淮南、江南、陕西、京西等数千里地,到处滥杀军民,焚烧城市,所到之处是满目疮痍,生灵涂炭。可以说,这次农民起义,对宋代的经济是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巨大伤害。

由此,宋廷若想缓解财政匮乏的问题,并恢复国内经济,充实国库,其首要做的就是恢复农业,只有农业得到恢复,百姓的生存才能得到保障,而只有百姓能够生存下去,他们才能安心的从事生产活动,为宋朝的经济发展大业添砖加瓦。同时,也只有农业得到恢复,宋廷才能用最少的钱去购买到足额的粮食去供应官员和士兵所需,从而有效的缓解财政匮乏问题。

那怎样才能在最快的时间恢复农业呢?显然只有各地的地方官重视农业发展,宋朝的农业才能得到快速的发展。那怎样才能让地方官重视所在地的农业发展呢?范仲淹提出的“厚农桑”就对此提出来有效的解决方法。

对于恢复农业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为恢复农业生产,他将农业发展的好坏直接与官员的升降相挂钩,若其所在地的农业发展十分好,则就会破格提拔。反之,若是其所在地的农业发展不好,那他非但得不到升迁机会,反而有可能被贬官,乃至是罢黜。

显然,范仲淹十分清楚,若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宋朝的农业,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各府州县的地方官配合自己,只有他们无条件的配合自己,整个国家的农业才能得到最快速的发展。当然,范仲淹也知道,如若不给地方官一点好处,或者是给地方官一点压力,他们是不会支持自己的,那怎样才能让地方官配合呢?显然将农业发展的好坏与地方官的升降直接挂钩,这无疑是最好的方法。

减徭役

即减轻百姓的徭役负担。宋代的劳役承袭唐末五代,分差役和夫役,其中差役就是让百姓担任乡里基层政权头目和州县衙门公吏。而夫役就是让百姓承担劳役,去承担筑堤、筑城、开河、盖屋、修路、采矿、运粮等工作。宋初,对于差役和夫役的选派,其采用的就是以户等来轮流充当的方法(当时宋廷以财富多少将民户定为五等,一等最富,五等最贫,一般来说一、二等是地主,三等是既有地主也有富农,四、五等有少量的自耕农,多数是半自耕农和佃农),其中一等徭役最重,五等徭役最轻。

按理说,宋初这种选派徭役的方法是很公平的,谁最有钱,就承担最重的徭役,最没钱的,就承担最轻的徭役,毕竟有钱人的时间多,不用过多操心生存,而没钱的人因要生存,势必不能常时间的为朝廷免费服务,不然的话其生存就会成为问题。

但是,事实上,在实际的运用当中,因宋廷并未明确的给出五等户的评选标准,再加上一、二等皆是有钱之人,因此他们往往利用钱来收买地方评选户等的官员,以此来让自己降户等。由此,这就造成了“虽均谓之上三等,而无其实者多矣;至于四等、五等有蓄财隐实,素无差役、科细者,乃恬不知忧”的局面,即上三等皆是现实中最贫穷的一批人,而下二等却是现实中最富的一批人。

如此,这就导致底层最穷的百姓往往是要负担最为繁重的徭役。而因一旦服徭役,就意味着他就得替朝廷免费干数月的苦工,如此也就意味着其家中事务要被荒废。试想,这些百姓本就是最底层的百姓,家中是贫苦不已,一旦数月无劳动力去打理,其必然陷入破产的境地。而一旦百姓连生存都是个问题,试问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显然就会铤而走险,或沦为盗贼,或沦为乱臣贼子。因此,为了维护宋朝的安稳,避免宋朝内部出现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减轻百姓的徭役势在必行。

当然,对于范仲淹,乃至是整个宋朝而言,废除徭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而改变以户等来轮流服徭役的方法,这也是不可能的,毕竟这是目前为止最为合适的方法,暂时别无他法能够替代。因此,对于范仲淹而言,他只能是想办法减轻百姓的徭役负担。

对于减轻百姓徭役负担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因宋代实行以户等来轮流服劳役的制度,也就是说若这个地区的户口越多,那么再轮到他去服徭役的间隔时间也就越长。由此,基于此,范仲淹就提出来“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诸邑为十县。其所废之邑,并改为镇”的解决方法,即将一些户口少的县合并为一个县,以此来让户口增加。以此,随着户口的增加,百姓需要服徭役的时间也就减少。

其次,由职官厅差人干的杂役,尽量不要再派百姓前往承担,可派级州城兵士去承担。最后,尽量查清有哪些是被逼服劳役,对于这些本不该承担公役的人,需将其全部放回。

修武备

即恢复府兵制,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然后每年用三个季度的时间来务农,一个季度时间来训练,以此来辅助正规军,从而加强宋军的战斗力。宋军羸弱,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除蕃兵因常年与西夏、辽等国作战,战斗力强悍外,其余的,就连护卫京师的禁军,其战斗力都羸弱无比的。

因此,范仲淹希望籍有恢复府兵制,来加强宋军的战斗力,同时节省国家的军费开支。不过这项改革,因当时多数宰相皆反对,所以并未实施,只是存在于书面计划中。

覃恩信

即落实朝廷曾颁下的惠民政策。宋初,宋廷曾普遍存在这么一个现象:“宽赋敛,减徭役,存恤孤贫,振举滞淹之事,未尝施行,使天子及民之意,尽成空言,有负圣心,损伤和气”,就是宋代每三年的郊祀大礼时,皇帝颁下的如宽赋敛,减徭役,存恤孤贫等惠民政策,一旦让官员去执行时,往往会拖延执行,甚至是不予执行,由此是让皇帝的话成为空话。

就是在这种问题下,在百姓的心中,宋朝统治者就变成了一个言而无言的的皇帝,而这就会让皇帝的威信淡然无存。试想,一旦百姓对皇帝失去信任,这会发生什么?最明显的就是他们对皇帝接下来颁布的任何政策都不会再相信,如此连相信都不再相信,你说还会支持,甚至是拥护吗?由此,这对于范仲淹的改革是极为不利的,毕竟一个连百姓都不支持的改革,它是绝无成功的可能的。

由此,要想让改革能够顺利的实施,让百姓相信朝廷的改革对于他们是有利的,范仲淹首要做的就是恢复百姓对于朝廷的信任。那怎样才能让百姓恢复对于朝廷的信任呢?显然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接下来朝廷所颁布的任何政策都能言而有信。那怎样才能让朝廷颁布的政策都能顺利的实施呢?显然只有让官员全力执行。那怎样才能让官员全力执行呢?这就是范仲淹实施“覃恩信”改革的目的。

对于“覃恩信”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为了让官员能够全力执行朝廷所颁下的任何政策,范仲淹就定:“三司、转运司、州县不切遵禀者,井从违制,徒二年断,情重者,当行刺配”,就是若是拖延,或是不执行朝廷所颁布的政策的官员,情节轻者,最高可判二年徒刑,而严重者,最高可判刺配。

其次,为了让朝廷能知道地方官吏是否有认真执行朝廷所颁布的政策,范仲淹还定:“精选臣僚往诸路安抚,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使赦书中及民之事,一一施行”,派遣官员前往各地查访,监督地方官执行朝廷所颁布的政策。

从以上的改革内容,可以看出范仲淹是希望借有严苛的刑罚,及监察,来督促官员认真的执行朝廷所颁布的政策,籍而来获取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从而让此次改革可以顺利进行。

重命令

即严肃对待和慎重发布朝廷号令。如上文所说,自宋初以来,整个朝堂上就弥漫着一股不作为的风气,他们不但是懒散,而且还特别喜欢胡来,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疏》就曾这样说过:“今覩国家每降宣勅条贯,烦而无信,轻而弗禀,上失其威。下受其弊。盖由朝廷采百官起请,率尔颁行,既昧经常,即时更改,此烦而无信之验矣”,就是无论是朝廷,还是官员,都喜欢不经大脑胡乱发布政令,而且还喜欢经常更改,今天早上发布这条政令,可能到下午就突然说不是这样的,要改。

试想,朝廷将政令的发布当做儿戏,不但是随意颁布,而且还言而无信。如此,试问就是这样的朝廷所颁布的政令,百姓焉会信任呢?而正如上文所说,改革成功的基础是什么?是百姓,只有得到百姓的支持,改革才有成功的机会。而如何得到百姓的信任呢?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规范朝廷发布政令的流程,让朝廷颁布的每一条政令都能做到言而有信。只有这样,朝廷先做到不失信于民,百姓才能选择相信朝廷,才能选择去支持朝廷的改革。

对于“重命令”的改革,范仲淹给出了这样的改革方案:首先,对于百官提议颁行的条例,要先交由中书、枢密院两符详细查看,经过讨论后,与会长官都觉得可行,即可裁定为皇帝制命和国家法令,颁行天下。同时,如若是有关刑法的,还需交由审刑、大理寺,同负责刑律的官员进行探讨,都同意后,方可颁行天下。

其次,对于已经颁行天下的政令,官员们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若敢违反,不尊政令,则会受到严惩。如若是有意拖延政令的执行,则会被判二年徒刑。而若是这条政令是其未到任前就颁布的,非是他故意不执行的,则以“失错科断”,判杖一百。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范仲淹希望借有从源头上严审政令的颁布,从而让朝廷颁布天下的每条政令,都能做到行之有效,言而有信。而同“覃恩信”的改革一样,为了让官员能够自觉的执行朝廷所颁布的各项政令,范仲淹也是制定了一套严苛的刑罚,轻者杖刑,重者徒刑,籍而让朝廷慎重颁布的政令,能够被完美的贯彻到宋朝的各个角落。

综上所述,从以上的十项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范仲淹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宋朝真正的走向兴盛。首先,范仲淹希望依靠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这五项改革来为宋廷建设起一支廉洁高效的官僚队伍,借助抑侥幸、精贡举来从源头上切断无才之人进行官场的通道,而后再利用明黜陟、择官长来为宋廷选拔出真正的有用之才,让京城、地方都处在贤能之人的治理之下。

最后,为遏制官员的贪腐,范仲淹又实施了“均公田”,利用平均公田来解决官员的生存问题,而后朝廷就可名正言顺的“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此后,在建立一套廉洁高效的官僚队伍后,就需建立起一套能无条件的服从朝廷的官僚队伍,因为只有官员服从,才能保证朝廷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为此,为了这个目的,范仲淹所接连颁布了覃恩信和重命令这两项改革内容,借助严苛的刑罚,及监察制度,来督促官员无条件的执行朝廷所颁布的各项法令。

再之后,随着宋朝吏治变得清明,官员变得高效,随之而来的就是要整顿宋朝日益糜烂的农业与军事,厚农桑、减徭役是为恢复宋朝的农业,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可以加入到农业的生产当中,从而让宋朝的农业得到快速的恢复。而随着宋朝农业的恢复,其社会必然趋于稳定,且经济也必然会得到快速的提升,而随着宋朝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提升,其必然就会走向极盛。当然,一个王朝若想长时间的维持下去,其军事必须要强大,因此为了让宋朝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范仲淹也就随即推行修武备。

当然,范仲淹的设想虽好,但最终其改革却并未成功。庆历五年(年)正月二十八日,范仲淹、富弼两位庆历新政的领导者被双双罢黜出京,次日,另一位新政领导者杜衍,其也被赶出京城。二月初四,仁宗皇帝罢磨勘新法、任子新法,复行旧制。三月初五,最后一位新政的领导者韩琦被赶出京城。二十三日,仁宗下令废除科举新法,开始全面恢复旧制。自此,庆历新政正式宣告失败。

庆历新政会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就是它遭到了当时天下所有权贵阶级的联合抵制,此时上至皇亲国戚,下至读书人,他们皆是反对范仲淹的改革,而要知道当时北宋的统治基础就是他们,试想他们没有一个人支持新政,新政焉能成功呢?

而他们之所以会反对,主要就是因为这些改革触及到了他们的根本利益,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这些改革无一例外都是在宣布,一旦让范仲淹的改革成功,他们的活路将被彻底切断。由此,试问这种会要了他们命的新政,他们又怎会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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