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三号了喽!
但是郭师傅要在十七号、十八号、十九号这三天,回到老家四川,处理买房子的签字,以及贷款的一些事宜。
前面也写到了,要从之前要只做的十六号完事,要做到十九号才能回家。
我要二十号就得上车,返回老家了!
回去之前,还得值两个晚上的宵夜班!对没错,还要值两个宵夜的班。
临了,还要值宵夜,但我是替郭师傅值的宵夜。
在外卖店是没有做宵夜的,但是门店却做了有宵夜,有专门的烧烤师傅,有专人值班。
但是烧菜与配菜的师傅,却是白天的师傅做的。
老板有要求;做宵夜的师傅,自愿原则上,做完白天的活,要晚上值班到十二点。
也就是做完白天的活,还要再值上二个半小时的班。
上两个半小时的班,是六十块钱。
因为如果做宵夜的炒菜师傅,要另外找的话,那得另外开支五千以上的工资。
而且,配菜还要从我们门店,以及外卖店里抽出两个人,给他搭把手!
老板的想法是,宵夜虽然也做外卖,但是利润并不多。
另外开工资,还要抽配人手,还不如从自家店安排,又节约资金,又给员工增加一笔收益。
此不是两全其美!!
话虽这样说,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做完白天人都已经够累的了,还要加班。
四个师傅,两个炒菜,以及搭配两个配菜,四个人轮着来换班。
做面点的也是两个人,轮着上宵夜。
纵然如此,人还是很累,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隔天加班到十二点左右才会回来。
如果当天生意忙的话,回来就会说很累,没错是很累。
所以一直以来,就算再加钱,我都是以拒绝的态度上宵夜班的。
身体是工作和生活的本钱,劳动者既要完成工作任务,又要注重身体健康。
有些人为钱啊!身体都注重了
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根据《劳动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以拒绝,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但在这里,就是屁话。